隔天上午,办完了母亲遗产的法律文件,安德森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。这几年,他没有和任何人联系,虽然有好几个中学时期非常要好的死党常常出现在他的回忆里,现在也不好意思贸贸然打电话联络。他随意走着,竟然走到了中学母校的门口。当他察觉时,不禁对自己冷冷地笑了一声;原来他的身体还记得这条中学时每天走的路。
安德森走进校园,学校还是老样子;当年吃饭的食堂,读书的课室,运动的操场都还在。走了一圈,他在食堂的椅子坐下。原来学校放暑假时是这个样子的;空空的,好安静。他想,以前读书的时候也常在暑假时回来学校,为什么那时候不觉得它像今天这样安静?
“安德森,是安德森吗?”
一个和安德森一样年纪的年轻男子向安德森走了过来。
“杰仔。”安德森站了起来。
“你为什么会在这里?”两人同时问了同样的话。
“我回香港办事情,顺便来看看学校,你呢?”安德森先回答。
“我读教育的,刚刚毕业,回来学校实习。再过一年,以前教我们的老师就变成我的同事了,真有趣。“
杰仔说完,用手轻轻地拍了安德森的肩膀,
“回来都不找老同学,你不够意思。”
“太久没有联络,怕大家忙,没有时间出来。”安德森也觉得自己不够意思。
“没关系,我帮你约人。过了晚餐时间,不用陪家人或女朋友了,来的人会多一点。我们约今天晚上十点唱卡拉OK,好不好?”
杰仔兴致勃勃地开始行动,“给我你的手机号码,我们决定好地点再通知你。”
安德森也没机会说去或不去,老朋友已经决定好了。
大家约在旺角唱卡拉OK,安德森准时赴约,和两个早来的同学聊了起来。没有继续升学的同学已经在社会上打混了四五年,都是老油条了。这几个人都留在香港,一年也总能聚个三两回,吃吃饭叙叙旧。唯独安德森一人去英国留学后便和大家断了联系,音信全无。他一出现便引起了小小的骚动,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:他的大学生活、在哪里高就、工资好不好、结婚了没有。安德森的大学生活就是读书、考试、拿文凭,用一句话也就交待完了;其他的工作、女朋友、结婚,都是无,连一句话都省了。反而是同学们在香港的近况他一无所知,结果是同学们一一向他报告了自己的工作、工资、感情经历。
再来了两个同学,就有人说:“不说了,唱歌吧!唱歌吧!”
杰仔做主点歌开唱,先来首现在流行的【陀飞轮】。前奏响起,只唱了两句,就有同学抗议,
“错了,错了,点错歌了。”
“我们还没到唱这首歌的年纪啦!”同学嚷了起来。
“不要cut——啊!唱完先啦!”
一阵喧闹,大家玩了起来。一首不适合的歌,让他们找到昔日嘻哈玩闹的自己。
一曲唱罢,马上就有人说:“不要慢歌,要快歌,来一支重金属的,让心情high起来。”
才说着,就听见如雷的音响轰隆隆地炸开。
卡拉OK灯光幽暗的厢房里,谁也没看清谁的脸。安德森觉得这里真好,这里让人什么都不用去想,他也要用中学的那个自己在这里尽情地玩一整夜。只是大家唱的歌他都不会,才离开几年,连流行歌曲也不一样了。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跟“落伍”这个词扯上关系,只好在一旁慢悠悠,一口接一口地喝着啤酒。
几首歌过去。
“安德森今晚还没开麦呢!歌王不唱歌不行的。”
同学说着把麦克风递了过去。
“这些歌我不熟,不会唱。”安德森的话惹得大家一场大笑。
“点以前我们每天唱的。”
“点安德森拿手的。”
“让他自己点歌。”大家七嘴八舌地说着。
安德森点了几首中学时期大家常唱的歌。他的嗓音清澈而富有感染力,每一个音符都充满了情感,让人不禁回想起那些年少的时光。那些歌是同学们共同的回忆,一唱起便瞬间唤起了久违的热情与欢笑。安德森轻轻一唱,立刻引发了全场的热烈欢呼,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倒流,大家都沉浸在这片温馨的怀旧旋律中。
“我也要唱。”
“我也要唱。”
大家唱成一团。
这班人又唱又喝的,一直到深夜实在累得不行了,才以一首【学生哥】的大合唱结束活动。离开卡拉OK时,还有一两个不肯罢休的,硬是拉着大家去吃宵夜。安德森喝得多了,虽然没有醉,但胸口有点闷,就没有跟大家再续下一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