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朝封晉文王為公,備禮九錫,文王固讓不受。公卿將校當詣府敦喻。司空鄭沖馳遣信就阮籍求文。籍時在袁孝尼家,宿醉扶起,書劄為之,無所點定,乃寫付使。時人以為神筆。
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。曾子吊之曰:“吾闻之也:朋友丧明则哭之。”曾子哭,子夏亦哭,曰:“天乎!予之无罪也。”曾子怒曰:“商,女何无罪也?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,退而老于西河之上,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,尔罪一也;丧尔亲,使民未有闻焉,尔罪二也;丧尔子,丧尔明,尔罪三也。而曰女何无罪与!”子夏投其杖而拜曰:“吾过矣!吾过矣!吾离群而索居,亦已久矣。”
桓車騎在上明畋獵。東信至,傳淮上大捷。語左右雲:“群謝年少,大破賊。”因發病薨。談者以為此死,賢於讓揚之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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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明帝為外祖母築館於甄氏。既成,自行視,謂左右曰:“館當以何為名?”侍中繆襲曰:“陛下聖思齊於哲王;罔極過於曾、閔。此館之興,情鐘舅氏,宜以‘渭陽’為名。”
是月也,可以筑城郭,建都邑,穿窦窖,修囷仓。乃命有司,趣民收敛,务畜菜,多积聚。乃劝种麦,毋或失时。其有失时,行罪无疑。是月也,日夜分,雷始收声。蛰虫坏户,杀气浸盛,阳气日衰,水始涸。日夜分,则同度量,平权衡,正钧石,角斗甬。
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,而升诸司马,曰进士。司马辨论官材,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,而定其论。论定然后官之,任官然后爵之,位定然后禄之。大夫废其事,终身不仕,死以士礼葬之。有发,则命大司徒教士以车甲。凡执技论力,适四方,裸股肱,决射御。凡执技以事上者:祝史、射御、医卜及百工。凡执技以事上者:不贰事,不移官,出乡不与士齿。仕于家者,出乡不与士齿。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。必三刺。有旨无简不听。附从轻,赦从重。凡制五刑,必即天论。邮罚丽于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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