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之丧,以其丧拜;非三年之丧,以吉拜。三年之丧,如或遗之酒肉,则受之必三辞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则不敢辞,受而荐之。丧者不遗人,人遗之,虽酒肉,受也。从父昆弟以下,既卒哭,遗人可也。县子曰:“三年之丧,如斩。期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之丧,虽功衰不吊,自诸侯达诸士。如有服而将往哭之,则服其服而往。期之丧,十一月而练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期之丧,未丧,吊于乡人。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执事。小功缌,执事不与于礼。相趋也,出宫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相问也,既封而退。相见也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,非从主人也。四十者执綍:乡人五十者从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。
故孝弟忠顺之行立,而后可以为人;可以为人,而后可以治人也。故圣王重礼。故曰:冠者,礼之始也,嘉事之重者也。是故古者重冠;重冠故行之于庙;行之于庙者,所以尊重事;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;不敢擅重事,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。
泰,有虞氏之尊也。山罍,夏后氏之尊也。着,殷尊也。牺象,周尊也。爵,夏后氏以琖,殷以斝,周以爵。灌尊,夏后氏以鸡夷。殷以斝,周以黄目。其勺,夏后氏以龙勺,殷以疏勺,周以蒲勺。土鼓蒉桴苇龠,伊耆氏之乐也。拊搏玉磬揩击,大琴大瑟,中琴小瑟,四代之乐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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